安徽省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6:3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安徽省气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徽省气象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ah.cma.gov.cn/)政务公开“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史河路16号,电话:0551-62290012,邮编:23003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安徽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立足本机关工作实际,强化整改,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主动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1.做好信息常态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形成内部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定期检测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情况及主动公开文件公开情况,按时提醒,定期统计,确保主动公开文件全部公开到位。全年在本机关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2条,文件公开信息5条,行政执法信息37条,财政资金和招标采购信息4条,项目信息3条,人事信息28条,突发事件应对信息17条,其他信息3条。

2.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编制完成本机关权责清单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全面梳理和依法公开本机关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3.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全年网站发布信息579条,官方微博发布6396条,粉丝数量621883,官方微信发布文章977条,微信粉丝数量17124条,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4.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社会关注的气象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强化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年收到人民来信3件次,网友留言28条,均及时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接办功能,加强栏目维护,确保渠道畅通、接办及时。改进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使之要素齐全,用语规范。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没有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三)整合集约政务公开平台

按照中国气象局要求,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作用,积极组织机关各处室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改版工作,新版政务公开系统按期上线,政务公开规范性和质量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运营规范。

(四)监督保障

印发《安徽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气办函〔2020〕52号),明确全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第三方测评问题清单,定期盘点整改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年做好查缺补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1

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7.97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安徽省气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2021年,安徽省气象局将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继续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材料质量,推进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