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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2021年12月21日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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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方案》解读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我省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薄弱环节,完善监测预报预警,强化多部门联合应对,力争在2-3年内构建起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体系。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建设目标。2023年,强对流天气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更精准,应急联动更高效。二是重点任务。通过实施3项任务,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防范应对能力和核心技术水平。三是工作计划。按照20226月底前和2023年年底前两阶段,明确具体任务和部门分工。四是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项目支撑和科技创新,为《方案》实施提供坚实保障。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等高确定目标。认真学习借鉴上海、江苏等地建设方案,合理规划我省建设内容。《方案》提出基本消除强对流天气灾害监测盲区、预警精细到乡镇(街道)、时间提前量达40分钟、公众覆盖率达95%的目标。到2023年,我省强对流天气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等方面与沪苏浙达到同一水平。

二是注重灾害预防。《方案》围绕强对流天气灾害突发性强、变数大、灾害风险高的特点,聚焦灾害应对高效联动,强化预警快速传播能力,着力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快速联动机制,制定基于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自动停工停业停课机制,提升重点区域和敏感行业风险防范水平。突出灾害防范关口前移,构建灾害早发现、早传播、早应对的防灾减灾体系。

三是强化核心能力。《方案》明确要提升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科技创新水平,推动机理研究、监测预警等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技术部门与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加快成果应用示范和产业转化,开展城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研究。多举措加强公众科普宣传,推动灾害应急演练,以提升公众防灾避险能力为核心,落实“生命至上”。

四是统筹协调推进。《方案》各项指标与《安徽省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顶层设计保持一致,积极统筹项目资源,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支撑作用。建设内容涉及各市政府和19个省直部门,对加强组织领导和任务落实也提出明确要求,有力保障我省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