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发布机构:中国气象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2日 2017年09月22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凝聚法治力量 护航改革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气象法治建设综述

中国气象报记者 张明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气象部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构建保障气象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与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法治思维,营造法治环境,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狠抓落实,推动气象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保障气象改革发展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国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气象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全面谋划气象法治建设——

2015年,《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出台,明确了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全面深化气象改革提供保障。

2016年,制定出台《气象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五年气象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2017年,印发《中国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压实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

法者,治之端也。破解改革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气象局始终坚持深化改革、立法先行。

五年来,气象部门不断夯实法治之基,积极构建保障气象改革发展的法律体系。《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经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相配套的第三部气象行政法规,其施行标志着我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保障更加有力,对提高气象预测、预报和服务水平,有效防御气象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3年,中国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防御法立法研究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中国气象局分别于2014年、2016年和2017年,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完成《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关条款的修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

与此同时,中国气象局加快有关部门规章的制修订工作,五年来出台《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8部部门规章,完成两部部门规章修订,废止1部部门规章;同时,落实国务院决定要求,围绕深化气象改革,积极推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2012年6月,中国气象局会同全国人大环资委、农委、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全国地方气象立法工作座谈会,全面推进地方气象立法工作;同时下发《中国气象局关于推进地方气象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地方气象立法工作的指导,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6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市共制定出台72部气象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内容涉及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雷电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气候可行性论证等。

截至今年6月,我国先后制定出台气象方面的法律1部,行政法规3部,有效部门规章19部、地方性法规101部、地方政府规章121部,以气象法律为核心,由气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若干气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际气象公约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气象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这对全面构建保障气象改革发展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全社会气象活动和行为,强化气象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气象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全面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气象局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机构、职能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依法履职,加大气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依法正确履行气象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服务、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等各项气象职责,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共气象服务的基本需求。

为保证气象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中国气象局配合全国人大两次开展执法检查。其中,2013年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地方各级气象部门主动配合当地人大常委会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气象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这次执法检查规格高、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有力推进了气象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今年3月,中国气象局配合全国人大农委执法检查组对海南省贯彻实施《气象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进一步强化了海南省贯彻实施《气象法》的工作力度。

中国气象局还制定印发《中国气象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在气象部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气象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国气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部分省(自治区)建立地(市)级、县级气象法制工作机构,全国已建立起一支一万余人的专兼职结合的气象行政执法队伍,成立了执法大队、执法支队、执法总队等执法机构,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执法能力逐渐增强。

为了保证气象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国气象局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各级气象部门把气象行政权力和责任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并公之于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本级官网上公开。目前,中国气象局已完成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行政权责清单的审查和批复工作。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中国气象局始终坚持把群众的获得感作为简政放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反映的问题入手,聚焦“痛点”“堵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幅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气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截至2016年底,气象部门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12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取消4项、下放1项,气象部门实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占原有审批事项的一半以上;同时,取消了4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充分体现了气象部门简政放权的决心和勇气。

同时,气象部门坚持“放管并重”,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中国气象局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指导各级气象部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各地气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按照各类抽查对象性质,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杜绝检查次数过多和执法扰民。目前,全国省级气象部门均已组织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涵盖防雷管理类、施放气球管理类和气象信息服务管理类三大类型,并将抽查事项清单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建立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今年上半年全国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13579次,参与检查人员16779人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7446份,已经督促完成整改4831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抽查结果。

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强化法治思维 营造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气象局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改革发展,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努力营造法治环境,增强气象部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6年5月26日,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气象部门两个地市级气象局和3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气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和气象部门“六五”普法规划确立的重点任务,以建设法治政府和实现气象现代化为目标,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中国气象局抓住有利时机,加强新法规规章解读宣传。2012年,中国气象局与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电视电话会议,配合法制办编辑出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释义;各级地方气象部门也会同当地人大、政府法制机构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座谈会等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同时,中国气象局还在新部门规章出台时,及时在报纸、网站等刊发解读文章,加强宣传。

各级气象部门创新普法形式,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普及气象法律法规,并以宪法日、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扎实推进建立“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长效机制,呼吁公众“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放气象台站、设点散发宣传材料、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气象法律法规。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创新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与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联合推出聊聊气象法律法规体系、探测环境想“静静”、《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普法问答等系列新媒体法治宣传产品,通过中国气象局官方微博、展板等方式在世界气象日、流动气象科普万里行和防灾减灾日活动中推出,进一步扩大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同时,组织编写《气象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电子书在机关网刊登,编印《宪法及相关法律汇编》《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汇编》和《气象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汇编》,推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

中国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实际,精心谋划、全面部署,全力推动气象部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2016年印发的《气象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提出,通过五年深入扎实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气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气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气象部门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气象法治意识明显提高。

(来源:《中国气象报》2017年9月22日一版 责任编辑: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