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安徽省气象局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2年4月7日 文号:皖气函〔2022〕29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安徽省气象局关于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启用的通知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已于近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网址

https://www.qgfljg.cn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用户使用手册》(见附件)及时登录平台,对本单位基本信息、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信息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依据《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第二十条规定,各单位应当自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次年4月1日至6月30日提交年度报告。自2022年起,各单位年度报告通过平台填报。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应于当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正。6月30日24时平台将关闭年度报告填报、提交功能。

(三)自2022年4月1日起,各单位应及时、如实通过平台提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所有项目信息,并上传出具的检测报告。属地气象主管机构将通过平台,开展检测活动抽查。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15日前完成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检测项目信息填写和检测报告上传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的名称、法人、地址等信息的变更,依旧通过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提交。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平台信息录入、维护和管理工作。我局将联合各市气象局对检测资质单位开展随机抽查,核查各单位录入的信息及年度报告,核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1号)规定,年度报告的报送及其内容真实性,将作为资质延续、升级的依据。

(三)平台运行期间,遇有问题或建议,请向我局书面反馈,电子邮箱:ahqxfg@163.com。

联系人:邱明燕,联系电话:0551-62290083


附件: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用户使用手册



                         安徽省气象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