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铜陵市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296条,其中政策法规栏目1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9条,规划计划栏目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1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7条,财政资金栏目14条,行政权力运行栏目54条,招标采购栏目10条,监督保障栏目14条,回应关切栏目16条,政策解读栏目10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铜陵市气象局新闻稿和信息发布审校制度(试行)》进行信息发布,切实履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发布程序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铜陵气象服务”微博、“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等发布信息,同时依托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实时预警信息。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梳理由本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文件清理,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格式规范》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文件库”模块公开。二是加强主动回应,因2023年未收到社会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或群众投诉咨询问题,所以每月主动发布公众可能关切的气象科普信息,同时强化气象新媒体矩阵建设,充分发挥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传播气象科普知识,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2023年,及时调整更新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信息公开人员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2023年,铜陵市气象局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部门文件的解读方式、决策部署落实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今后工作中,市气象局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丰富文件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多渠道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以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创新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定期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政策法规等,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政策解读等,并积极与公众互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