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进一步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扎实推进气象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合肥市气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9条,其中机构领导33条,应急管理22条,回应关切17条,政策法规8条等。通过“合肥气象”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以及其他方式发布台风、大风、寒潮、暴雨、强对流、大雾、高温和道路结冰等8类预警信号共59次(含确认、变更)。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共计发布各类手机短信167条(含预警短信)。全市气象部门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共计发布各类手机短信3800余条(含预警短信),累计超280万人次(含预警短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且无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信件;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分工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机制,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实际事情有人干。2023年,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2024年1月3日已将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政务公开网,及时宣传单位工作动态。通过合肥气象微信公众号、合肥气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有效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气象预报服务和人影作业信息等内容,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主动回应和互动回应,有效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五)监督保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表,依法合规履行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培训,召开全市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依申请公开制度,按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按要求开展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合肥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二是公开信息的范围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三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尤其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突发公共事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施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好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扎实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政策的落实,贡献气象智慧和气象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