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0:0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马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mas.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马鞍山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永丰河路366号;邮编:243000;电话:0555-2454378;电子邮箱:qxjbgs@mas.gov.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省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立足气象部门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问题,不断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制度建设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断细化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并根据最新政策不断完善,包括主动公开、政务公开投诉受理、社会评议、监督检查、考核评议、保密审查、政务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局务公开考核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通过公开监督电话和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箱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吸收正确意见并积极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马鞍山市气象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8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7条,“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238条,“行政权力运行”目录发布信息15条,“新闻发布”目录发布信息2条,“部门财政资金”目录发布信息4条,“监督保障”目录发布信息11条,“气象服务”目录更新信息365条,“工作简讯”栏目发布信息9条等。发布预报服务短信245万条、预警信号220次、预警服务短信65万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等相关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加强信息发布的源头管理,在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公民身份信息、敏感词等内容的审查,全年未发生发布信息严重不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

(五)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统一使用新的后台信息发布登录系统。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公文目录,细化公文文号、体裁分类、关键字等信息功能,完善信息发布分类指导,提升发布准确性。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权责清单平台等专题专栏,对相关信息做好标记工作,确保前台精准显示。

(六)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认真做好第三方测评整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多样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广度、深度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政策解读的形式在“多元化”上下功夫,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三是对照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压实分解任务,将具体发布职责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聚焦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热点问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