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1:2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路东端东苑小区内;邮编:243000;电话:0555-2454378;电子邮箱:qxjbgs@mas.gov.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马鞍山市气象局在安徽省气象局和马鞍山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气象局办公室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紧扣新《条例》,逐步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紧紧围绕气象部门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推进气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到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进程中。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马鞍山市气象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4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39条,“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245条,“行政权力运行”目录发布信息20条,“新闻发布”目录发布信息3条,  “部门财政资金”目录发布信息10条, “监督保障”目录发布信息17条,“气象服务”目录更新信息365条,“工作简讯”栏目发布信息41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等相关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2020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有马鞍山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证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不断进行优化完善,规范填写公文信息核心元数据,梳理历年使用的发文代字,确保所有政策文件按发文代字公开。完善了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等专题专栏。全力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及双微信息更新,通过“马鞍山气象”发布微博8500余条,“马鞍山气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0余条,切实加强了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拓展了政务公开渠道,更好的与公众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局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推进,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严格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落实整改事项,认真积极整改,同时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2020年多次组织市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贯彻落实新《条例》的能力和素质。并要求以新条例的学习为契机,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二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数量较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各业务科室工作交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是通过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政策性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三是积极围绕社会关注的气象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将具体发布职责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严格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