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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认定和活动审批管理系统的通告

来源: 安徽省气象局法规处      时间: 2018-12-14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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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认定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审批工作,加强对资质认定和活动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国气象局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研发了资质认定和活动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于2018年9月3日正式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用户注册和登录

已取得资质单位和新申请单位登录审批系统进行注册并登录,审批系统网址为:http://qxxzsp.cma.cn/。

二、已取得资质的单位

按照中国气象局的安排,已取得资质的单位将统一导入系统,9月3日后,各资质单位可通过系统注册并补录本单位基本信息。信息补录完毕后提交给发证单位,由发证单位给各资质单位换发带有总编号和二维码的资质证。信息补录和换发资质证功能将于12月30日关闭。未完成补录信息的,将影响相关资质单位的资质延续。请取得资质的单位,务必于12月25日前通过系统补录信息。

各单位在注册时一定要认真填写单位名称,系统通过校验导入单位名称和注册时填写的单位名称,进行信息匹配。

三、资质申报和活动审批

系统上线后,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单位认定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均通过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填写提交后,系统会自动推送到相应环节气象主管机构办理人员。

(一)资质申请。在审批平台网址中进入“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注册后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资料。资质申请用户手册见附件1。

(二)活动审批。在审批平台网址中进入“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使用取得资质时的注册账户登录,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资料。活动审批用户手册见附件2。

附件: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单位资质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申请人使用手册.doc


安徽省气象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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