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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气象局简介

来源: 安徽省气象局办公室      时间: 2019-02-1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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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气象局前身为六安气候站,成立于195511月。属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四个管理科室,市气象台、市国家气象观测站、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财务核算中心五个事业单位,辖霍邱、金寨、霍山、舒城四个县局及金安、裕安、叶集三个区局。

六安市气象局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近年来连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届“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四、五、六、七、八、九、十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曾被国家人事部、中国气象局授予全国气象系统先进集体,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气象局授予“全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气象系统先后三次荣获市“文明行业”称号。

六安市气象局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六安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六安市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二、组织管理六安市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三、负责六安市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六安市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四、管理六安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六安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六安市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区)人民政府对县(区)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八、承担省气象局和六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气象局 邮编:237000   联系电话:0564-3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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