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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3月22日 2021年3月22日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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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及未来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20年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以下简称国办47号文件),明确了新时期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12月9日,中国气象局组织召开了国办47号文件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尽快出台贯彻落实文件,完善相关法规规章,提出促进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皖政办发〔2013〕26号),有力推动了我省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的发展。“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实施飞机增雨作业137架次;开展地面火箭作业2991点次,累计增加降水量43.17亿吨。建成蚌埠、九华山2个飞机人工增雨基地及16个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县。与“十二五”末相比,人工影响天气可保障区域面积增长了3.3倍。人工影响天气在农业抗旱、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防灭火、改善空气质量、重大活动保障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对照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以及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需求,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支撑、服务能力、人才队伍、安全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予以推进。在这样的背景下,《实施意见》应需而生。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此时印发《实施意见》,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认可,是新时期推进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赋予了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务。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三部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提出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到2035年,我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综合能力进入强省行列。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9项具体任务:保障粮食安全,提出加大我省农产品主产区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一圈两带”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建设长三角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和覆盖长三角全域的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体系;做好重大活动和应急保障服务,提出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开展重大活动作业服务;完善监测指挥体系,提出建设立体探测系统和智慧型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增强作业保障水平,提出购置高性能增雨飞机,从基地建设、作业装备、标准化作业站点、物联网建设等方面提升作业能力;提高作业效果评估能力,提出加强信息融合,建立包含定量评估的一体化业务系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提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应用技术研究,开展人工增雨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和外场试验研究,提高科技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提出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4项具体措施: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财政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科普宣传,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完善省、市、县三级财政保障机制,促进领军人才成长和基层作业队伍建设。 
     三、《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着眼2025、2035两个重要节点,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提出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任务安排。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在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方面,以及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强调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牵头作用;在健全安全监管体系、落实财政保障方面,突出了市县人民政府的领导责任。通过各方在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合力,确保工作落实。 
     《实施意见》在国办47号文件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安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特色。立足保障粮食安全,提出加大淮北平原、江淮丘陵、沿江平原、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等农产品主产区以及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立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大力提升合肥都市圈、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等区域的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立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建设长三角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和建立覆盖长三角全域的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体系,科学开发利用长三角区域空中云水资源;立足能力提升,提出完善蚌埠、九华山等飞机作业保障基地、淮北地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基地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县创建工作;立足强化科技创新,提出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着力在一些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研究建立对流云增雨业务全链条作业指标体系,提高作业效果评估能力。  
《实施意见》针对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了任务要求,提出要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建设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将弹药存储场所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国办47号文件,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实施意见》宣传解读,强化统筹部署,细化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研究提出具体落实举措,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沟通,推动相关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同时加强政策指导,严格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业务能力。结合“耕云”行动计划、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项目等,努力提升我省人工影响天气监测能力、作业能力和指挥能力。四是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弹药存储、运输、使用等关键环节监管,推进弹药存储专业化、规范化。五是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应用技术研究,着力在一些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逐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和成果转化。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落实配套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