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发布机构:安徽省气象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 文号:皖气办发【2019】68号
效用状态:有效

包正擎:用标准助推安徽气象现代化建设——安徽首次发布气象现代化标准体系

十年前,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鼎力支持下,我省成立了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十年来,我省气象标准不断完善,主持制定发布34项气象标准,其中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9项、地方标准23项,涉及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气候与气候变化等领域,全省气象部门共执行各类标准680余项。十年来,我省气象标准制修订的组织实施能力得以极大提升,我省地方标准体系气象内容得以不断充实。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对国家安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性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前瞻性作用。我省地处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地带,南北冷暖气团交汇频繁,天气多变,我省既有丰厚的气候资源,同时也常有旱、涝、风、冻、霜、雹等自然灾害发生,特殊的气候条件使得人们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日益趋增。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气象服务早已渗透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延长预报预警的预见期,提高预报预警精准度,实现我省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的需要,都需要气象标准的支撑,为此,加强我省气象现代化标准体系建设十分迫切。

四年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徽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制修订符合我省气候特点和专业特色的地方标准。该规划明确指出要重点研制智能气象观测装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农业气象服务与评估、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等标准,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象服务和市场准入标准,为我省地方气象标准和标准体系建设与完善指明了方向。随后,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支持下,省气象局指导气象标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启动《安徽省气象现代化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工作。标准的制定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和考虑现阶段我省气象现代化发展阶段特点和行业特色,经近一年多的研究起草,多次征求相关部门、高校院所、企业、行业组织等各方面意见,完成了标准体系的制定工作,并经审查,最终于2019年9月正式由省气象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安徽省气象现代化标准体系(2019-2022年)》,这是贯彻落实全国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我省气象标准体系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安徽省气象现代化标准体系结合安徽经济发展和气象事业特点,涉及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气象预报预警、气象服务与防灾减灾、气象信息网络、气象数据处理与应用、气象科技创新、气象人才队伍保障、气象行政监管和通用基础标准等9个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分为《安徽省气象现代化标准体系(2019-2022年)编制说明》、《安徽省气象现代化标准体系结构图(2019-2022年)》、《安徽省气象现代化标准体系明细表(2019-2022年)》和《安徽省气象现代化标准化路线图》四部分。该标准体系的建设对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气象标准化相关工作、促进气象工作融入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省内专业技术服务部门、气象行业开展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可以促进我省气象行业技术发展、科技创新,促进气象科技成果转化为业务服务能力和现实生产力,可以为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整体指导和依据,提高全行业的标准意识,显著提高气象科技服务于国家安全、服务于民生、服务于发展的软实力,从而引领气象行业科学发展。

制定标准体系不是目的,组织标准体系的贯彻实施才是关键。我们将组织气象标委会开展该标准体系各项标准的宣传培训,让广大气象工作者理解掌握标准,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标准,为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在此,感谢为标准体系的编制与完善付出辛勤劳动的气象行业同仁,提出宝贵修改意见的省市场监管局、省质标院、安徽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各位专家!感谢今天参加标准体系发布会的领导和来宾朋友。

谢谢各位!

现在,我受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气象局的委托,宣布《安徽省气象现代化标准体系(2019-2022年)》正式发布!

(作者系安徽省气象局副局长   原文为在安徽省2019年“世界标准日”纪念大会上标准体系发布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