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安徽省气象局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2019年3月 2019年3月 | 文号:皖气办发〔2019〕26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安徽省气象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解读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98号)要求,安徽省气象局结合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徽省气象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通过“互联网+政务”技术手段等方式,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结合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结合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动安徽气象部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新要求,结合安徽气象部门实际,在前期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气象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三大部分内容,总共17项具体任务。
三大部分内容分别为: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健全政务服务监督机制。
第一部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深化网上办理深度,推进一网通办,做好信用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探索智能审批模式,推行联合审批服务。
第二部分,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推动气象窗口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及时调整审批事项实施清单,统一审批事项便民服务指南,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清理审批事项证明材料,规范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规范中介技术服务。
第三部分,健全政务服务监督机制。规范运行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气象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制度,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行多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模式。
三、《方案》制定亮点
一是体现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突出安徽特色做法。紧密结合我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整治“两难两多一长”专项行动,形成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安徽特色”。
二是体现安徽气象部门特色,紧密结合部门实际。针对气象部门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许可,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除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以外的气象台站迁移审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延续,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核定,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信息变更,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迁移初审等10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规定。
三是详细列明任务清单,加强督办考核。针对三大部分内容,具体细化列明了17项任务清单,每条任务又具体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并通过督办考核确保任务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