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中国气象报 | |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17日 2015年03月17日 | 文号: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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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气象高等教育更好地满足现代化建设需求中国气象局副局长许小峰解读 《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今年2月,教育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起舆论关注。出台《指导意见》的出发点 何在?中国气象局与教育部在创新气象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气象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将有哪些举措?日前,中国气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小峰接受记者专访,就《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急需培养和造就大量适应现代化气象业务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记者:请介绍一下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中国气象局、教育部是如何推进合作的?
许小峰: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科技是支撑,人才是关键,教育需先行。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在气象事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急需培养大量适应现代化气象业务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然而,随着现代气象业务和科技的快速发展,气象高等教育尚不能很好地适应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需求。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大气科学学科专业结构有待优化。目前,高校大气科学人才培养的专业目录和学科设置基本依据教育部2012年修订的学科专业目录,即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大气科学一级学科下设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两个二级学科,以及2011年以后高校自主设置的一些二级学科;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大气科学专业涵盖大气科学和应用气象学两个本科专业。随着全球气象科技的日新月异,以及气象业务服务内涵的快速发展,现有学科专业已经不能完全涵盖大气科学的所有研究内容和业务范围,与当前核心气象业务中的数值天气预报、大气探测、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等关键领域的发展需求有一定差距,气象工科发展也需进一步推进。
其次,气象人才培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课程体系需进一步优化。目前共有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等13所高校设有气象学科。在这13所高校气象学科专业的课程设置中,普遍存在专业课学分相对偏少、实验和实践类课程学分偏低的问题。当前,现代气象科技快速发展,新的大气探测手段和仪器不断应用,综合气象观测业务和信息网络业务不断推进,气象预报预测新技术、新方法广泛应用,数值模拟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这些新技术、新方法对气象人才的综合素质、知识结构、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高校进一步完善课程设置,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建立适应、发展、开放的大气科学实践教学体系。
第三,气象人才培养规模、结构分布及与气象业务结合程度都有待提升。在人才培养规模方面,高层次气象人才培养有待提升,气象从业人员中高学历人才相对偏少,人才队伍地域分布不平衡,中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尤为缺乏;气象学科内部分支学科发展需进一步均衡,从CNKI《中国优秀硕博士论文库》收录气象学硕博士论文(2003-2014年)情况来看,数量排名前三的学科方向分别是气候学、气象灾害学、气象要素及大气现象,而人工影响天气、气象工作及气象经济、气象设备仪器制造与使用、大气探测等学科方向研究论文数量较少。从结构布局来看,气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较多,现代探测领域薄弱,大气化学领域亟待加强,气象工程和应用、气象经济等方向尚未形成完整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中国气象局不断加强与教育部和有关高校的沟通和合作,不断推进气象人才培养工作。2014年7月29日,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一行与教育部领导就共推气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专题座谈,达成了广泛共识。人事司等内设机构与教育部高教司等相关职能司就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保持着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并就《指导意见》的内容开展了多轮联合磋商、研讨。
《指导意见》于今年2月10日正式印发。今年上半年,我们还将与教育部联合召开气象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并组建气象人才培养联盟,目的就是通过优化气象专业和人才结构、深化气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完善气象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气象教育的政策支持等,不断提高气象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气象高等教育更好地满足气象现代化需求。
局校合作基础深厚,气象与教育部门全面合作,内容全、提法新、措施实、影响深
记者:中国气象局与相关高校此前就气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等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合作,能否介绍一下相关合作内容?
许小峰:中国气象局与开设大气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的院校在气象科研、业务系统开发、高素质人才培养、共建实验实习平台、改善高校基础教学和科研设施、数据共享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有效地支撑了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
一是与高校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从2002年至今,中国气象局先后与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19所高校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与教育部、江苏省政府三方共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四川省政府共同支持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的建设,推进与各相关院校实现业务、科技和教育资源的共享共用,为解决教学实践与业务服务需求脱节的问题提供了基本思路和实践经验。
二是支持合作高校加强教学实验和实习实践平台建设。中国气象局与北京大学联合成立大气水循环与人工影响天气联合研究中心;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成立地球系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分别设立了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重点开放实验室和大气探测重点开放实验室等。此外,各省(区、市)气象局和直属科研业务单位与各高校根据工作需要联合组建了各类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其中,江苏省气象局与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共同建立了南京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开发应用开放实验室;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共建遥感与气候信息开放研究实验室;甘肃省气象局与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组建甘肃省干旱气候变化与减灾重点实验室;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与中山大学、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广东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合作共建季风与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与南开大学联合成立城市及区域大气环境联合研究实验室;上海市气象局与同济大学联合共建上海城市气候变化应对重点开放实验室等。
三是设立局校合作基本建设专项,支持合作高校基础设施建设。2004年至2014年,中国气象局共支持合作院校基本建设项目44项,包括天气预报会商系统建设、大气探测综合实验基地建设和气象数据共享等。
四是强化科研合作。自开展局校合作以来,各相关高校积极参与解决气象核心业务的关键科技问题研发工作。仅以公益性气象行业专项为例,2007年至2014年,相关高校共主持59项公益性气象行业专项,总经费达17802万元,约占总经费的16.9%。与各合作高校开展人员互聘,加强学术交流,积极推动研究生导师、气象局科技人才的“双挂、双聘”工作(高校的科研业务骨干到中国气象局挂职交流,中国气象局的科研、业务骨干到相关高校授课,与高校教师按照“双导师制”共同指导研究生、博士生),丰富教学内容,提升气象行业的科研水平。
《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为深化局校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中国气象局和相关高校将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更高层次上开展全方位合作,并将创新合作机制,确保发挥合作实效,为气象事业发展寻求更加有力的支持。
记者:与以往相比,此次与教育部的合作有哪些新的特点?教育部门将在哪些方面对气象人才培养提供进一步的支持?
许小峰: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是中国气象局与教育部的一次全面合作。总的来说,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内容“全”。《指导意见》从优化专业和人才结构、制订人才培养标准、强化技能培养和实习实训、师资队伍建设、毕业生就业、在职培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支持等方面,对如何加强气象人才培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指导性意见。
二是提法“新”。《指导意见》立足于创新气象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气象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很多加强气象人才培养的创新性思路和措施。如,《指导意见》提出“将建立以气象行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复合型气象人才”“组建气象人才培养联盟,探索产学协同培养气象人才的体制机制”等。
三是措施“实”。《指导意见》从解决气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明确、可行的措施。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高校要强化实践教学,大气科学类专业本科生要到气象部门接受不少于2个月的实习实训”“将气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招录工作前移,引导高校将气象部门岗前培训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等。
四是影响“深”。《指导意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气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对气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气象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以及中国气象局与高校的合作共建等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通过联合印发《指导意见》,中国气象局与教育部的合作又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今后,教育部将对气象人才培养给予更多、更全面的支持,主要表现在:将根据气象事业发展需求,适度扩大大气科学类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以及职业院校气象类专业招生规模;支持大气科学学科建设、大气科学研究平台建设、气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气象教学资源库建设,支持有关高校开展大气科学相关专业综合改革、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加强课程建设与开放共享。同时,在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方面给予指导或政策支持。
气象人才培养将更加注重学科的建设和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完善气象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记者:《指导意见》出台后,气象人才培养工作将重点在哪些方面推进?
许小峰:在宏观层面,今后的气象人才培养将更加注重学科的建设和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完善气象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首先,将进一步优化气象相关专业和人才结构,围绕气象行业需求,在办好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等学科专业的基础上,加强数值天气预报、大气探测、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等方向的人才培养,支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复合型气象人才。
其次,推进完善气象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发挥中国气象局对气象高等教育的指导作用,找准气象学科和专业建设、气象人才培养的需求导向,中国气象局与教育部将共同组织建立气象人才培养联盟,探索产学协同培养气象人才的体制机制,推动气象高等教育改革和结构优化。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美国的大气科学研究高校联盟(UCAR),由100多所高校组成,在推进大气及相关学科的教育、研究与技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还将继续发挥大气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气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高校本科、职业教育教学中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气象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气象科技协同创新机制。
为保障对高校气象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在具体目标任务层面,将更加注重制订人才培养标准、气象操作技能培养和实习实训、气象师资队伍建设等内容。
首先,将制订并完善大气科学相关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大气科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职业院校气象类专业教学标准。
其次,强化气象操作技能培养和实习实训。中国气象局将组织有关高校规划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统筹安排大气科学类专业学生到气象部门参加实习实训。
第三,进一步加强气象师资队伍建设。有关高校将有计划地组织青年教师到气象业务科研单位挂职或合作开展科研,并聘请经验丰富的气象业务、科研和管理专家担任兼职教师。中国气象局鼓励业务、科研和管理骨干参与高校教学工作,并明确气象部门申报正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在有关高校承担不少于32个学时的教学任务。
另外,将大力推进高校与气象部门、相关企业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开设相关课程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培养计划、共同评价培养质量。构建气象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体系,搭建继续教育与学历教育的立交桥,开展气象在职人员的第二学历教育。
记者:中国气象局党组多次强调“落实”问题,能否介绍一下如何保证《指导意见》的落实?相关举措有无具体的“实施时间表”?
许小峰:首先,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目前,中国气象局已就落实《指导意见》启动了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点分工分解等工作,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工作,明确每一项目标任务、工作举措的具体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的要求,明确有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各省(区、市)气象局在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中的职责,持续加强任务落实的监督考核。
其次,将尽快组建气象人才培养联盟、启动气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中国气象局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制订气象人才培养联盟组建方案,起草联盟运行的管理办法或章程;会同气象部门有关单位和相关高校,制订气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方案、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管理办法,并完善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和运行机制。
另外,今年上半年,将适时召开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和有关高校等单位参加的气象教育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就落实《指导意见》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气象部门相关单位与有关高校的落实措施。
(来源:《中国气象报》2015年3月17日一版 记者:李一鹏 责任编辑: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