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突发事件应对情况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28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安徽省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的命令(2020年第12号)
编号:2020 — 12号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我省降水逐渐减弱。经综合研判决定,省局气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气象局、黄山、九华山气象管理处解除暴雨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次过程的分析、总结。
目前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处于紧急防汛期,各单位要继续做好防汛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值守班纪律,落实领导带班责任制,及时响应地方防汛救灾服务调度;密切关注大风、温度、湿度等要素监测预报,加强雷电、冰雹、龙卷等强对流监测预警,提供精细化的监测预报产品,为防汛救灾调度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命令。
命令人:胡雯
2020年7月28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