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拟注销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气象局关于撤销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安徽分院的通知》(气函〔2023〕114号)文件精神,撤销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安徽分院(安徽省信息工程学校)。现拟向安徽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安徽省气象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