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建议提案复文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1日 2021年6月1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省气象局关于《关于加强我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提案》的会办意见

现就安徽省政协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民盟安徽省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提案》(第0126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安徽省气象局与安徽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开展应急广播播放试点

2019年,安徽省气象局作为省应急广播体系筹建成员单位,积极推进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省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对接,联合安徽省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省广电局)印发了《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应急广播系统对接管理办法》(皖气办发〔2020〕47号)。2020年,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气象局工作计划,安徽省气象局在省级和2个地市级(淮北市、滁州市)、4个县级(亳州市谯城区、阜南县、太湖县、旌德县)开展气象信息应急广播播发试点。

安徽省气象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与省广电局联合组建了协调组和工作组,从工作组织和技术研发两方面专班专项推进试点,目前总体进展顺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联合推进试点工作

2021年2月9日,安徽省气象局和省广电局联合印发了《安徽省气象预警信息应急广播播发试点实施方案》。4月6日,安徽省气象局与省广电局对接,就试点工作的具体开展方式和主要技术方案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4月22日,省气象局召开了试点工作推进会。5月13日,省气象局汪克付副局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试点难点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二)强化技术支撑,确保对接科学高效 

一是制定“大”接口规范。省气象局与省广电局技术小组对技术方案进行多次协商、讨论,确定了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接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系统的系统对接方案,形成《应急广播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接口规范》。在规范大的框架下,省气象局完善了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信息发布模块。

二是打通“多”网络对接。目前,省级、淮北市已实现两部门系统间网络双向互通,太湖县、旌德县、亳州市谯城区实现网络单向访问。省局对尚未能实现政务外网通讯的试点单位,省级应急广播平台实现了自上而下播发相应预警,力保主汛期预警信息顺利播发。

三是实现“全”流程监控。省气象局和广电共同制定了8项播发对接业务流程。省气象局通过技术手段对预警数据进行格式转换并进行加密,在匹配分拣后发送至广电部门应急广播系统;广电部门接收到加密预警信息后解密再播发,低级别预警信息需经审核,高级别信息随时播发,及时反馈数据接收情况。省气象局基本实现全流程监控。双方在交互中采用身份鉴别、信息加密等方式,传播时延小于30秒,兼顾了预警发布效率和网络安全。

四是策划“细”发布策略。各试点地区地理环境、广播系统建设进展不同,预警信息发布频次、内容和区域等具有地方特征,为确保重要预警信息时效性和针对性,省气象局制定了《试点地区气象信息应急广播发布策略(初稿)》,明确了应急广播播发内容、信息的空间分辨率和发布频次,指导试点市县制定具体的发布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气象预警业务与广播需求存在差距。目前业务化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空间分辨率仅到县级区域,虽然今年开展预警业务到乡镇(街道),但与试点地区预警广播播发到村(社区)的需求有差距。

二是试点工作缺乏资金来源。目前安徽省气象局在省级层面使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维保期服务的形式完成该系统升级和相关配置,试点市县气象局资金均为自筹,截止2021年底安徽省应急广播系统将覆盖60%的县区,2022年将全覆盖,后续对接面临较大资金缺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短临预警业务对应急广播试点支撑,在省市县一体化预报预警平台及乡镇预警升级过程中优先考虑试点需求,细化预警信号发布的空间分辨率,制定适合本地的预警发布策略

二是继续做好对接和播发试运行工作,结合地方需求,按照方案进度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确保主汛期实现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播发试运行,顺利完成试点任务。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  张晓红

联系电话:0551-6229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