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建议提案复文发布机构:安徽省气象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关于支持铜陵市区域评价及“多评合一”试点建设建议的回复

省发改委:

《关于支持铜陵市区域评价及“多评合一”试点建设的建议》提案,贵厅为主办单位,我局为会办单位。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积极纳入区域评估及“多评合一”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文件规定,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被纳入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事项,并要求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应通过细化标准、严格监管等,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此,安徽省气象局积极推动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内容,主动向相关主管部门宣传政策、上报材料和意见建议。2019年9月,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评估事项内容,并确定由政府负责完成项目建设涉及的评估评价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价成果,提供给入驻的建设项目免费共享使用。

二、制定重点任务,规范工作流程

为推动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工作落实落细,2019年10月安徽省气象局印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通知》(气办函〔2019〕57号),要求全省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并明确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以下几项重点任务:加强与相关单位对接,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市县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相关文件;加强评估报告编制过程的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协助区域评估主管单位做好评估报告技术审查和发布工作,协助遴选参与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专家,建立技术审查专家库;依法加强监管,将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开展情况及结果应用情况纳入2020年执法计划,对区域评估报告的内容、结论以及应对气象灾害影响的措施和管控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区域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工作指导,落实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工作要求

2019年下半年,安徽省气象局主动带队赴全省7个试点开发区(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滁州苏滁产业园、马鞍山综合保税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黄山经济开发区)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工作对接和工作交流,宣传政策并进行业务指导。

截至2020年4月3日,宣城高新区、铜陵义安经开区、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的3个开发区的论证报告已经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工作:一是将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2020年度政府工作绩效考核(防灾减灾工作)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各开发区以及相关主管单位的沟通联系,宣传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的做法、政策依据和必要性,提高此项工作重视度;三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支持铜陵市开展区域评价及“多评合一”试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