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职责范围内的防雷减灾行政审批、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和气象灾害隐患督查整治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区)人民政府对县(区)气象机构实施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祁 宦    局长

孙惠合    副局长

丁宪生    纪检组长

王夫北    副局长

王夫北    副局长

张丙振    四级调研员

三、所属机构

宿州市气象局办公室、宿州市气象局业务科、宿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宿州市气象局人事科、宿州市气象台(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宿州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宿州农业气象实验站(省农业气象宿州分中心)、宿州市国家气象观测站(保障中心)、财务核算中心(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砀山县气象局、萧县气象局、灵璧县气象局、泗县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557-233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