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ahs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州市气象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着力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推进气象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宿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9条,政策解读10条,其中本级4条,决策落实部署信息4条,规划计划5条,主动回应13条。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多种形式对《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宿州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公告》《宿州市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经审核排查,2023年度,我局对外公开的信息未发现有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情况发生。认真做好宿州市政府网站市气象局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确保专栏链接可用,按规定公开信息内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落实宿州市气象局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气象服务信息发布考核管理办法。统筹“宿州公共气象”微信公众号、“宿州气象”微博、“宿州气象”抖音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的维护管理,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07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3000余条、抖音发布信息37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2023年宿州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调整修订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策解读制度等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促进政务公开。三是加强督导调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同业务服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情况、调度工作。四是注重业务培训。2023年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相关会议3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不断提升业务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专业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对比各次测评结果发现,我局政府信息还存在发布不及时,内容发布要素不全面,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不力、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意识不强,往往需通过市政务公开办提醒才发布相关公开信息,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性。

下一步,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反馈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办公室牵头作用,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二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尽可能通过视频、图片等有趣生动的方式我局文件进行解读,推动气象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社会普遍关注的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防雷安全监管,以及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工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