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芜湖市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向社会公布。主要内容包括6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芜湖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有序推进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2893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422条,政务微博2030条,政务微信441条。主要内容涵盖各类气象预报、预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气象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政策解读等,深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对全市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开展100%书面检查,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切实加强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针对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制定重点任务分解表,对重点领域工作做到了及时发布,对重要政策文件做到了及时解读,对重要公文做到了严格审核,及时对舆情进行了收集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没有答复件和不予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年初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将具体信息发布工作落实到职能科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针对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制定重点任务分解表,切实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

2.强化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气象局官方微博号改名为“芜湖气象”,形成基本覆盖、功能完备、运行顺畅的政务新媒体服务体系。积极利用新媒体新应用拓展部门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加强原创重要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丰富在线访谈内容、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主题,不断提升自办新媒体的管理和信息发布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持续维护和更新气象预警等特色栏目,积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拓宽发布途径和用户覆盖,努力为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气象信息需求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明确日常工作维护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1.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新要求新知识认识不到位,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公开质量有待改进。文件公开属性标注不规范,文件印发未按规定标注公开属性。

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认真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参加业务培训,向其他公开工作较为突出的单位学习取经,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对关系民生和经济社会活动等关系较为密切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水平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