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5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淮北市气象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杜路9号淮北市气象局办公室,邮编:235000,电话:0561-395109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2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机构领导18条,机构设置12条,财政资金10条,应急管理4条,精准脱贫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0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1条,行政权力运行66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招标采购8条,新闻发布9条,上级政策解读3条,本级政策解读4条,回应关切10条,监督保障5条等。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做好主动公开

1.做好政策发布和相关解读。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上级及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重点加强舆情回应。加强栏目建设,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

3.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强化体制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要求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加强督查。积极配合淮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人员方面,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和检查落实的“四落实”工作基本落到了实处。

经费方面,主任办公会议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单独列支,统筹保障。

工作部署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淮北日报专刊、在线访谈等热点报道。重点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对项目制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

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2020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0.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主要问题表现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意见征集、新闻发布等方面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和宣传。

下一步,我局将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淮北市气象局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