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关于组织做好2026年度社会企业雷电防护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26-08-11 17:27
各市气象局:
为推进气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雷电防护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社会企业防雷专技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以下简称《工程系列评审条件》),经省气象局同意,社会企业防雷专技人才初级职称委托评审由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组织开展。现将2026年度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学风作风端正。
(二)在雷电防护领域从事业务服务或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气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雷电防护领域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性雷电防护领域业务服务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雷电防护领域专业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雷电防护领域一般性业务服务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领域一般性技术问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雷电防护相关业务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气象相关业务技术工作满4年。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条件。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才按照《管理办法》《工程系列评审条件》和本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申报。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资格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申报材料及原件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人员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
(四)单位内部公示。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初级职称评审表》(附件1)和主要业绩自述、申报材料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的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报送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市气象局。各市气象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上报至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申报人员为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申报答辩
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统一组织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陈述答辩。PPT陈述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安徽省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ah.cma.gov.cn)通知。
四、申报推荐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
1.委托评审函(纸质加盖公章、PDF扫描件)。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函要说明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时间、范围和结果等情况。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文件、纸质加盖公章)(附件3)。
(二)个人申报材料
1.评审表。(Word电子文件、纸质原件1份)。
2.评审表、主要业绩自述合订本(只需要纸质材料,份数11份)。
3. 资格、业绩、代表性成果材料(PDF文件,纸质不需要)
五、有关事项
(一)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二)各市气象局负责接收本市范围内社会企业防雷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各市气象局将所有申报材料收齐汇总后,电子版发送至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联系人宋欣气政邮邮箱,纸质件寄送至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联系人宋欣。
(三)申报资格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8月30日。
(四)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市气象局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气象局于9月1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五)各单位在上述材料申报和收集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与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或各市气象局联系。
附件:1.初级职称评审表
2.初级职称评审表样表及填表说明
3.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4.申报推荐材料说明
5.安徽省各市气象局及省灾防中心联系方式汇总表
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