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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      时间: 2025-06-2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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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升级改造、地面作业安全能力提升、指挥能力建设等三部分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1.人工影响作业装备升级改造:包括火箭发射装置升级更新、烟炉作业系统升级、智能化烟炉建设、机动集成作业系统建设四部分。

2.人工影响作业安全能力提升:包括固定作业点升级改造、流动作业点升级改造、短期弹药存放点升级改造、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装备等四部分。

3.人工影响指挥能力建设:由省级统一开展基于大数据云平台的省市县三级指挥能力建设。包括:省市县一体化指挥调度能力提升硬件建设和基于天工平台的省---作业点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3.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为废润滑油。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为机动集成作业系统中的2X波段相控阵雷达、2台毫米波测云雷达的发射机、电源柜等产生噪声

5.电磁辐射: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电磁辐射为机动集成作业系统中的2X波段相控阵雷达、2台毫米波测云雷达的发射机产生的电磁辐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由建设单位协调设备维护厂家和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更换当天废润滑油即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和处置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以妥善处置或回收,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2.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为使公众受到的总照射剂量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规定值,本项目发射天线运行所致周围环境的电场强度公众暴露控制管理限值为21.22V/m,磁场强度为0.057A/m,平均功率密度1.24W/m2,根据理论计算和类比评价,本项目雷达站运行后,项目周边产生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T10.3-1996)有关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减震、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本工程对电磁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不会显著降低所在环境功能区的质量。公众参与调查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关于本工程的反对意见。因此,在认真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等各项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安徽省气象局

联系电话:0551-62290328

联系人:刘主任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1-62959582

电子邮箱:884626066@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公参调查表.docx



安徽省气象局    

20256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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